- 作者:雨露
- 发表时间:2022-11-19 14:51:10
随着取消进项税认证期限,大部分人认为“滞留票”不复存在!但是,企业真的不必担心发票滞留的风险了吗?
滞留票退出历史舞台?
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,并已抄税、报税,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伴随着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5号公告的发布,取消了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。就此,很多人就认为“滞留票”正式退出历史舞台。
然而,即使没有了“滞留票”一说,并不代表着它不再作为税务征管的一项举措。并且,企业长期不抵扣的行为,在金税四期强大的侦查能力下,一旦出现异常,必然无所遁形!
所以,纳税人一定不能放松警惕!
滞留票有什么危害?
1、公司存在大量滞留票不抵扣,除了钱多不在乎外,其背后往往是隐匿销售收入,账外经营,偷逃国家税款。
大数据下企业不要存有侥幸的心里,不管何种“避税”方式,只要是违背了业务真实面目的作假,必将暴露无遗。
2、“金税四期”后,将大大缩短办税时间,提升办税体验。但是同时,税务机关掌握的企业的信息将更加全面、精准、透明,也会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,如果企业账目有问题,需要提高警惕了。
3、“以数治税”大背景下建议企业一定要真实的业务作为支撑,不能虚开发票。如果数据比对异常,一般是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自查提交产生滞留票说明,如果涉及偷漏税嫌疑,税务机关可能对企业进行稽查。
针对虚开发票的行为,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滞留票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
一、进项发票因为管理不善等原因丢失,造成无法勾选抵扣。
应对措施:
二、由于货款或产品质量等问题引起纠纷,导致销售方拒绝提供发票。
应对措施:
事前,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好付款、交货、以及质量问题赔偿条款等。若已发生纠纷,则采用合法手段解决相应问题,及时取得发票。
三、在发票认证前,改变了货物用途,如用于非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的,造成进项不能抵扣。
应对措施:
取得发票先认证,再作进项税转出处理。
四、账外经营,如隐瞒收入,采取购进货物和销售货物均不入账的手段偷逃税款,对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进行认证抵扣。
应对措施:
属于违法行为,除了补缴税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外,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因此企业不能主观上有偷税漏税的想法,其次,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,尤其是发票的管理规范。
如被稽查到有滞留票,企业要想办法证明不是属于账外经营,如:提供记账凭证、进项发票、销项发票(未认证发票的成本所对应的收入)、购销合同,收付款凭证等,证明相关业务的成本、收入已入账报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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